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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-01-16

企業設置哺集乳室 2月底前受理申請、印辦處提醒薪資、勞健保異動

企業設置哺集乳室 2月底前受理申請
最高補助200萬元 新北市增加2項目

【外勞社記者楊孝慈十二日臺北報導】為推動性別工作平權,促進工作與家庭的平衡,新北市政府勞工局輔導企業設置哺集乳室、托兒設施或措施,最高補助可達200萬元,另首創提供「教保母人員人事費用」及「專業諮詢服務費用」補助,107年第1階段自元月起受理至2月28日止,轄內事業單位可於期限內提出申請。
  事業單位只要上勞動部企業托兒與哺集乳室資訊網(http://childcare.mol.gov.tw)「線上申請補助專區」填寫申請書表,列印後再郵寄至新北市勞工局,就可完成申請。
  事業單位申請引進外勞前,依規定須先向當地勞工主管機關申請開立無違反法令證明。新北市日前已將性別工作平等法相關規定,納入審核項目之一,對於僱用員工人數30人以上公司,應檢附性騷擾防治措施、申訴及懲戒辦法;僱用受僱者100人以上公司,檢附哺(集)乳室設施及托兒設施或適當托兒措施證明文件。
  根據新北市補助計畫,登記在新北市的事業單位,勞工局每年將聯合勞動部給予四項經費補助,有意願設立托嬰中心或幼兒園等托兒設施者,當年度可申請最高200萬元的補助;已設有托嬰中心或幼兒園者,可申請每年最高50萬元的更新或改善設備補助;提供員工托育津貼者,可申請每年最高60萬元的補助;設有員工哺集乳室者,可申請最多2萬元的經費補助。
  針對新設立托兒設施,另有提供「教保母人員人事費用」及「專業諮詢服務費用」補助,分別為每月2萬7千元及3萬元,最長可補助6個月。
  勞工局表示,性平法於105年5月修正後,已將應提供哺集乳室及托兒設施或措施的事業單位,擴大適用至僱用勞工在100人以上的雇主。為鼓勵更多企業提供托兒服務,已成立單一窗口,以協助企業來解決相關問題,同時透過「企業托兒諮詢輔導團」入廠輔導,與雇主一起解決員工子女托育問題。
印辦處提醒薪資、勞健保異動
【外勞社消息】自今年元月起,基本工資月薪已調高至22,000元,駐台北印尼經濟貿易代表處提醒,配合此項政策變更,製造業、營造業、養護機構及漁工薪資應做調整。其餘家庭類勞工,每月薪資則維持17,000元不變。
  以基本工資22,000元為例,勞工負擔勞保費為每月462元;健保費為每月310元,於辦理相關文件時應配合修正。

 
菲律賓護照換發進度 即日起網站查詢
【外勞社記者楊孝慈十二日臺北報導】馬尼拉經濟文化辦事處(MECO)宣布,自即日起不再提供護照換發的名單,改為由網站查詢辦理進度,網址:https://passport.meco.org.tw/。
  過往MECO都是採取定期發布公告的方式,通知可領取護照的清單,即日起將改為網站查詢,於前述系統中輸入姓名與舊護照號碼,即可查詢申請進度。
  依規定,申請菲律賓護照更新,應提供申請書、原菲律賓護照及第1至4頁、最終頁、簽證頁面的複本,以及居留證的正、影本等資料,受理申請後作業時間約為3個月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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